洲子洋重劃區信貸銀行業務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過境旅客身體不適 可申請過夜住宿

過去過境台灣的旅客如果身體不適,礙於現行法令規定,無法在台灣過夜住宿,為進一步落實人道精神並解決實務需要,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15日)通過修正放寬「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未來過境台灣的旅客,若有身體不適的情況或基於外交禮遇,可申請在台灣過夜住宿,這項修正案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即可發布施行。

根據現行「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過境乘客因運輸工具不能續航、返航未能繼續運送乘客及天候不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運輸業者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在台過夜住宿,去年共有7千多件申請許可。

為進一步落實人道精神及實務需要,內政部部務會報15日通過修正辦法,放寬過夜住宿的條件,未來過境乘客如果身體健康狀況不佳或基於外交禮遇,也可提出過夜住宿申請,到移民署與桃園國際機場共同指定的飯店住宿。移民署副署長張琪說:『(原音)這個辦法最主要是因應乘客身體健康不佳,或是有老弱婦孺有住宿需求,就可提出申請,提供顧客更多的便利,這個部分我們也顧慮到了人道的需求,同時也顧慮到外交的禮遇。』

此外,原本規定經許可過夜住宿的過境旅客,由移民署保管其護照或旅行證件,並在乘客離境時發還。內政部指出,考量運輸業者有責任照料及管理所搭載的乘客,且須辦理乘客過夜住宿及下一個航程票務相關手續,因此修正辦法也新增經許可過夜住宿的乘客,待移民署核對確認其護照或旅行證件無誤後,即交由運輸業者收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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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過境旅客身體不適-可申請過夜住宿-090200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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